三个阶段是:
第一个阶段是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
第三个阶段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阶段——即共产主义阶段.
如何理解:
一、什么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有些学者在论述今天人们的活动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时,似乎都是以马克思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为根据的。但是,他们对马克思的理论往往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只是抓住“自由发展”、“全面发展”、“自由全面发展”这些词句,而不是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理论,甚至不了解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发展”、“全面发展”、“自由全面发展”的真实意义。
其实,“自由”这一术语,可以在三种不同意义上使用,可以是三种不同的概念。
一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其相对的概念是“必然”。在认识论中,“必然”是指客观世界自身的运动规律,“自由”是指人们对必然的认识和利用这种认识来改造客观世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黑格尔第一个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必然只是在它没有被了解的时候才是盲目的。’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1]455恩格斯这里讲的“自由”,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概念。人们还把人不能认识必然因而在实践上带有盲目性的状态称之为处于“必然王国”之中,把人认识了必然并利用这种认识来改造世界的状态称之为处于“自由王国”之中。在认识论的视域中,人类在任何阶段都获得了某种自由,生活于自由王国之中,但这种自由王国是相对的。我们不能把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历史划分为两个不同的时期:必然王国时期和自由王国时期。在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上,人类总是既自由又不自由,同时生活于自由王国和必然王国之中。人类实践和认识的进步,只是表现为自由王国领域的不断扩大,即不断地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二是政治学意义上的“自由”,其相对的概念是“纪律”、“统治”、“奴役”、“压迫”、“专制”、“独裁”等,相近的概念是“民主”。当人们说“为争取民主自由而斗争”时,这里的“自由”就是政治学意义上的自由。“自由”是指一定的社会赋予人们能够从事某些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具体的和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中,自由主要由统治阶级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因而统治阶级本身具有最大的自由。社会革命,就是新的阶级通过革命打破旧的阶级的统治、压迫,获得自己的自由。在政治学的视域中,不能把人类历史发展划分为“不自由”和“自由”两个时期,也不能简单地把人类历史看成是从“自由”到“不自由”再到“自由”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因为在任何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人们总是有某种具体的自由,又有某种具体的不自由。
当指出,马克思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中的“自由”概念,既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也不是政治学意义上的自由,而是一种可称之为“生存论”意义上的自由,其对立的概念是“异化”。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中,有两种不同的自由和异化理论(这一点下文再讨论),“自由全面发展”的概念总是相对于“异化”概念而言的。人不能获得自由全面发展,就是异化;消除异化,人才能真正获得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时,用“异化”和“自由全面发展”这两个术语来指称人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生存状态。“异化”是指人们的这样一种生存状态:人们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自由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本质能力,而是为了获得物质利益;劳动不是第一需要、不是目的而是谋生的手段;人们的活动被限制在一定的领域;人们不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而是受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的控制。“自由全面发展”则是指人们的另一种生存状态:人们活动的最高目的是发展自己的本质能力,劳动成为第一需要,人们的活动不再被限制在某种特殊的领域,没有社会分工,没有职业,人们不再受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的控制,而是能够支配驾驭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人的能力由此得到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生存状态时指出:“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2]85
“自由”是与“自愿”、“自主”同等的概念,自由发展也可以看成是自愿发展、自主发展,与人的“依赖性”、“被迫性”相对立。不过,这里的“自愿”、“自主”不能从法律的意义上来理解,而必须从“生存论”的意义上来理解。雇佣劳动者受雇于资本家,他们从事某种职业,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完全自愿、自主的行为,没有任何人强迫他们这样做。但从“生存论”意义上来说,这种行为是被迫的行为,是被自己的生活条件迫使的行为。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但是,“这种个人自由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而且是极其强大的物,离开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本身而独立的物。”[3]160-161同样,资本家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看也是自愿、自主、自由的行为,但从“生存论”意义上看,他的行为并非如此,因为他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受资本的驱使,是资本的奴隶。从“生存论”意义来说,只有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需要而是出于发展自己的本质能力的内在需要的行为才是自愿、自主、自由的行为。
“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也是同等的概念,自由发展也就是全面发展,全面发展必定是自由发展。“自由发展”着重从人的活动目的、意愿来说明人的生存状态,而“全面发展”则着重从人的能力发展的结果来说明人的生存状态。在“生存论”的意义上,“全面发展”只能是“自由发展”的结果,没有自由发展就谈不上全面发展;自由发展必定表现为全面发展,没有全面发展也就谈不上自由发展。“全面发展”不能理解为什么都行、什么都会,而只能理解为自由发展的结果。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生存论”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和我们的教育方针所提倡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同的意义,不能混为一谈。为了培养有用的人才,我们的教育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但这种“全面发展”还不是“生存论”意义上的“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是由一定的阶级、政党、国家制定的,是为了培养有用的人才。在这里,能力的发展还不是表现为目的而是表现为手段。培养学生的活动,也是被局限在有限的范围之内。从“生存论”的视野来看,无论是培养者还是被培养者,所从事的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活动,他们的能力的发展还是片面的而不是全面的,还不是真正自由发展的结果。
在“生存论”视域中,“异化”和“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历史发展中两个根本不同性质的状态,从前者到后者是人的生存状态的质的飞跃,是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生存论”意义上的“必然王国”是人类生存的异化状态,“自由王国”是人类生存的高级状态,是自觉、自由地创造自己的历史的状态。马克思说:“自由王国只是在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4]926必然王国的终结和自由王国的开始是人类告别“史前时期”而进入人类自觉地创造历史的时期。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指‘资产阶级社会’——引者注)而告终。”[5]33恩格斯也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1]633-634
正确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就可以明白,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当成今天人们活动的目的并不合适。
二、马克思是否有两种不同性质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
许多人之所以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当成今天人们活动的目的,另一个原因是没有区分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误把马克思早期的人本主义理论当成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若以马克思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本主义理论为指导,人们当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今天人们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类本质”,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有些人在对待马克思的思想时,常常缺乏历史的观点,以为马克思就是马克思,马克思一直就是马克思主义者。事实是,马克思的思想发展有一个从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的转变。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的进程中,曾经有个“理想主义”阶段,有个“黑格尔主义”阶段,还有个“费尔巴哈派”阶段。在这些阶段上,马克思还不是马克思主义者。1843~1844年,马克思的思想处于“费尔巴哈派”阶段,在人本主义的视野中考察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理论集中表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
同费尔巴哈一样,这时的马克思设定了人的“类本质”。与费尔巴哈不同的只是,他把“自由自觉的劳动”视为人的“类本质”。马克思在设定人的“类本质”的同时也就设定了人的“存在”与“类本质”的矛盾,并将这一矛盾视为“人本身”的内在矛盾。这一矛盾的发展在一定阶段上表现为人的“存在”与人的“类本质”的分离,这时人的“存在”是一种异化的存在;在另一阶段上表现为人的“存在”向人的“类本质”的复归,人的异化得到克服,人成为人,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状态。共产主义就是人的异化状态得以克服而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
其实,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已经包含了来源于黑格尔的某种历史性的观点。人的异化状态是人类发展的必然的历史阶段,必须经过人的“存在”和人的“类本质”的矛盾的自身发展,才能达到否定的否定,即达到人向人的“类本质”的复归。马克思指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阶段就是共产主义阶段(指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私有制、阶级、国家已经消灭,人和自然、个体和“类”之间的冲突已经消除。因此,根据马克思的这一历史性观点,也不能说我们今天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经过“人本身”的矛盾的发展,我们才能实现人向人的“类本质”的复归,同时消除作为异化结果的私有制,进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1845年,马克思超越了人本主义,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批评以人本主义为哲学基础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理论时说:“它必然表现为关于真正的社会、关于实现人的本质的无谓思辨。”[2]298“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他们不代表真实的要求,而代表真理的要求,不代表无产者的利益,而代表人的本质的利益,即一般人的利益,这种人不属于任何阶级,根本不存在于现实世界,而只存在于云雾弥漫的哲学幻想的太空。”[2]299对“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这一批评,实际上也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种自我批评,是对他们“从前的哲学信仰”的“清算”[5]34。
从人本主义到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最根本的是研究立场的转变,或研究出发点的转变。人本主义从头脑出发、从想象的人出发、从设想的原则出发,而历史唯物主义则从人们的现实生活出发。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抛弃了对人的“类本质”和人的“存在”与“类本质”的矛盾的设定,从历史事实本身出发来观察历史、观察人的发展,不再把人的“存在”与人的“类本质”这一设想出来的矛盾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是把人类生产所包含的真实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看成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
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从现实生活出发来思考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存状态。
人为了生活,就必须有物质生活资料,而为了有物质生活资料,就必须生产。生产是人的基本的存在方式,人是怎样的,是由他的生产决定的,不能离开生产去说明人是什么。生产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人是怎样的,不仅要看他生产什么,更重要的是他在什么样的关系下进行生产。生产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中最基础的关系。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人的存在没有人和非人的区别,只有这种人和那种人的区别,这一阶段上的人和那一阶段上的人的区别。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离开具体的社会关系,不存在人应当是什么或是怎样的问题。
从人的生活的历史条件来看人的生存状态,马克思指出,在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的条件下,在私有制、分工的条件下进行生产,人们的生存状态是异化的。异化不再被理解为人的“存在”与人的“类本质”的分离,而是看成由人们生存的历史条件决定的一种生存状态。异化不再被抽象地看成是“不好”和应当加以消灭的东西,而是看成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由一定生活条件决定的人的生存状态,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2]85
异化当然是要消灭的,但不能靠头脑来消灭,而是依赖于人们现实生活条件的改变。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分工的消灭,个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矛盾的消除,是消除异化的基本历史条件。这个历史条件是由社会本身的发展提供的。马克思曾把人类生存状态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的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阶段),并说:“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3]104在一定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异化的发展为异化的消除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着条件。
以上说明,在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上,存在着“两个马克思的对立”,存在着人本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对立。我们只能让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回到当代”,即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来观察当代人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状态。
三、当代中国人的生存条件能使人得到自由全面发展吗?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看,人的生存状态取决于人的生存条件。只要生产力还不发达,只要人们还生活于私有制、分工的社会中,只要劳动还是作为谋生手段而不是人的第一需要,只要能力的发展还不是目的而是谋生手段,只要社会还存在着个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对立,只要人们的联合还是自发的而不是自由人的联合,人们的生存状态就是异化的而不是自由全面发展的。相反,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并在此基础上彻底消灭了私有制和社会分工,彻底消灭了个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彻底消灭了作为谋生手段的劳动,人们才能摆脱异化的生存状态而达到自由全面发展的状态。
那么,当代中国人的生存条件如何呢?相对不发达的生产力和市场经济,是我们今天生活的基本历史条件。
在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的条件下,“谋生”或“谋富”是人们活动的目的,劳动是“谋生”或“谋富”的手段。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经济,是为了“脱贫致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当人们还在为“谋生”、“谋富”而活动时,他们的生存状态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全面发展。
为了发展经济,我们实行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了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把人们的“恶”即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这是它的活力之所在,也必然会给社会带来丑恶、腐败等消极现象。市场经济使人们获得了个人的独立性而又成为物的奴隶。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力进入市场,成为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作为谋生的手段,人们不得不从事某种职业,或者是一个农民,或者是一个工人、企业主,或者是一个教师、官员,等等。总之,人的活动还被限于固定的领域,人的才能还只能得到片面的发展。市场经济本身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一种在他之外的、独立于他的、控制着他的异己的力量。同时,个别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对立、冲突,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假冒伪劣产品盛行、贪污腐败蔓延等丑恶现象。
我们的某些理论家喜欢生活于幻想之中,完全不顾社会生活的现实。他们“赞同”历史唯物主义,却不肯从事实出发去思考问题,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是分离的。他们赞同改革开放,赞同市场经济,赞同发展资本等等,但他们又说这些都是为了使人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这种逻辑的荒谬程度不亚于说:我们培养足球运动员是为了让他不当足球运动员,我们招工人是为了让他不当工人,我们提干部是为了让他不当干部,等等。反过来说,他们陷于这样一种无法解决的矛盾:我们要让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却要他们束缚于土地上,多种地,多打粮!我们要让工人自由全面发展,却要他们在车间里长时间地重复机械的动作!我们要让学生自由全面发展,却要他们背着沉重的书包,走高考的独木桥!前段时间网上有消息称,台湾150名教授联名要求富士康总裁郭台铭“停止剥削工人”,虽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要求却是脱离现实的。要求郭台铭“停止剥削工人”,就等于要求他不当老板。我们只能要求人们当一个好农民、好工人、好老板、好干部、好学生、好教师、好演员、好警察,却不能要求他们不当农民、工人、学生、老板、干部、教师、演员、警察。什么是“好”?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多创造财富等等;对先进分子的要求,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国家、阶级、民族的利益。然而,在“生存论”的视野中,不管他们干得好与坏,只要还有职业化,还有工作的固定化,还有个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矛盾,还在追求个别利益或需要牺牲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他们的发展就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全面发展。我们在实践方面提倡劳动致富,见面“恭喜发财”,然而在“生存论”的视野中,不论人们是劳动致富还是剥削致富,只要追求致富,他的生存状态就不是自由全面发展的。
不能离开具体历史条件去评价事物的好与坏。我们不能抽象地说奴隶制不好,私有制不好,资本不好,剥削不好,战争不好,等等。它们本身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存在,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它们有自身存在的理由,有促进历史进步的一面。同样,我们也不能离开具体历史条件去评价异化与自由全面发展的好与坏,不能抽象地说异化不好,自由全面发展好。我们只能说,在一定的生存条件下,人们的生存状态是异化的;在另一种生存条件下,人们的生存状态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从人的历史发展来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高级的生存状态。人们的生存条件是历史运动的客观结果,是不能由人们随意选择的。人们不可能在生产力相对不发达和存在着私有制、分工的历史条件下选择自由全面发展,同样,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以及私有制、分工的彻底消灭,人们将必然进入自由全面发展的生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