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判决,情和法到底谁大?

2020-05-26 时事 123阅读

这件案子本来是一个很简单明了的案子,法院依法判决也没有什么大问题。那么其现在如此受到关注,和案件本身中的亲情道德绑架在了一起,再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各大网络键盘侠的吐槽表态,让这个案件蒙上了舆论的压力。

虽然如此,我觉得无论何时法律都要大于情,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社会上的汹汹民情,尤其是当前大力推行法治社会建设时期,更需要用一些法律事件来告诉整个社会,现在是依法治国。而不是人情社会。


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依法治国的传统,几千年来我们的社会在法治与德治之间摇摆,统治者也在这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从而达到安民愚民的目的。我承认历史上有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这些明君,用法治和人情开创了盛世,但是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国家的繁荣稳定如白驹过隙,大部分时间都在腐败战乱之中。深究其根源,除了外患,主要就是国家官员从没有想过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古代流行的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权力都是为当权者的腐化堕落开路,当官员的道德不再约束自己,而法律又无法产生有效的约束力,可以说国家的整体没落乃至崩溃已经成为必然。


因此,法必须大于情。我们的社会才有公平,我们的国家才能廉明,我们的国民才能依法行事,我们中华民族才能重新崛起于世界的东方。法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时间,我同情这个案件的遭遇,我更希望有这些案件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文明健康。但是面对现在汹汹的民意,我们应当树立的心态是“我不求唐宗宋祖的法外开恩,只求法律对我公平的死刑,但有如此情怀,则国家法制达成。则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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