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在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考评标准中,增加了一项内容,这项内容的分值从刚开始的十分,逐渐增加到今年的二十分。这项内容就是公众安全感测评。对于公众安全感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指数的,每低10%就要扣减一定的分值,直至扣完该项目的总分值为止。对于公众安全感指数位列全省后五位的县市区,实行黄牌警告,取消省市综治评先资格,戴上重点管理的帽子。在**市,**县就曾经戴过这顶帽子。
公众安全感测评方法,就是省综治办委托省统计局下属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从电信部门提取居民家庭固定电话号码,按照号段不同,对全省每个县区随机抽取100个电话,打电话进行调查。
由于我区区位特殊,流动人口众多,人员情况复杂,再加上城市小区化管理程度不高,公众安全感指数一直提升不上来,排名在全省、全市偏后。20xx年,我区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公众对安全感的满意率)为83.1%,列全省99个县区中第89位、全市9个县区中第8位;20xx年,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为87%,列全省94位、全市第9位;20xx年上半年公众安全感测评指数为91.4%,列全市第9位。这几年,公众安全感已成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的制约因素。
如何提高我区公众安全感,当然,强化防范措施,降低发案数量尤其是人命案、侵财型案件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数量,同时加快破案速度、提高破案率等方面是不必可少的,但是,我在这里所提几点看法是从上述几个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基本要素之外来考虑的。
一、加大宣传力度
这里所指的宣传,是指上门宣传,上辖区居民每家每户的门。上门宣传可以做以下几件事:
第一件事:宣传我们的工作。让居民知道,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为提高公众安全感,我们做了些什么,是怎么做的,下一步还要做些什么。
第二件事:征求居民对我们的工作、对提高公众安全感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
第三件事:指导居民开展自我防范。比如说,要安防盗门、装防盗锁;房屋出租要登记,房客走了要换锁;陌生人进村多询问,可疑人来小区多警惕;尽量避免深夜外出,僻静小巷结伴行等等。
第四件事:登记居民住宅电话。
通过上门宣传,我认为可以起到这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让群众知道为提高公众安全感,我们一直在努力,以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二是释放居民的情绪,排泄群众的不满;三是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四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是为建立我区自己的测评体系打下基础。
二、用好和谐平安服务队
自20xx年初我区组建全省首支和谐平安服务队以来,和谐平安服务队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并逐渐成为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又一新品牌。
和谐平安服务队,由区里统一招聘组建,区政法委进行业务指导。全部队员下派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使用、管理。
据了解,这批队员绝大部分都很敬业、都很努力,为我区的和谐平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他们有的在乡镇街道综治办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的在协助管片民警维护辖区治安,有的在村、社区协助治保主任调解纠纷、整理完善工作台账。但是还有少量的经常见不到人。虽然他们的工资待遇较低,一个月只有五、六百元,但也不能因此对他们疏于管理,更不能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
如何用好管好这支队伍,我的看法是,将和谐平安服务队与专职治安巡防队整合起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使用。将他们专门用于治安巡逻工作,而且是徒步在小街小巷、村庄内、社区里巡逻。这两支队伍加起来有四百多号人(和谐平安服务队185人、专职治安巡防队230人),虽然不能做到辖区全覆盖,起码也能控制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我们在社会上也是一个普通居民,想想看,如果自己晚归时看到有人在街巷巡逻、睡觉时知道有人在外巡护,走夜路就不再会提心吊胆了,睡觉时也会更安稳些。当然适当增加和谐平安服务队员的工资待遇也是不必可少的。
三、建立我区公众安全感测评体系
省里的公众安全感一年测评两次,上半年测评结果在全省通报,下半年测评结果纳入年终考评。我总觉得省里的测评有两个局限性:一是测评结果来得慢;二是由于电话号码号段划分不是很明晰,其结果就有一定的误差。
我上面在上门宣传中提到的登记居民电话号码,就是此意。一是可以把我们收集的电话号码提供给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确保公众安全感测评结果的准确性;二是利用收集来的电话号码建立我区自己的测评体系。
我们可以一个季度测评一次,一次在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一、二个村或社区,或一次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一百户。通过测评及时掌握群众的动态与需求,有针对性开展一些工作。比如说,知道哪些居民对安全感不满后,通过分析其原因,再组织有关人员上门工作或者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宣传解释,征求意见,释放情绪,排解不满。建立自己测评体系的目的就是增加工作的针对性。
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因素很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否固然是主要因素,但绝不是全部因素。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的处理、征地拆迁安置引发的问题、基层干部的粗暴工作作风等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最后都会集中在公众安全感上体现出来。因此,提高公众安全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集思广益,需要群策群力,需要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这里我所提的三点,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为深入推进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公众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共同治理、依法治理“四治理”各项工作,着力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社会管理水平、司法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力提高公众安全感,为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护航“三快三先”工作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利用九、十、十一,三个月的时间,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全力提升我区公众安全感,确保实现全区公众安全感达到省考核目标值,高于省公众安全感平均水平,力争进入省先进位次,继续保持全市领先。
三、工作措施
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压降刑事案件
政法各部门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进一步健全“严打”工作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主要包括:打黑除恶、治爆缉抢、看守所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假证件、假印章、假公文等违法犯罪、打击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盗窃破坏“三电”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打击防范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侦破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案件、反恐怖等工作,刑事案件破案率和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分别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和其他恶性刑事案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
2、加强实有人口的管理
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按照集宿区700:1,社会面300-5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大中型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率达70%,年内实现流动人口“一证通”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力度。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建设综合服务基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校生违法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人救治管控,做到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落实对严重性格缺陷、由仇视社会情绪和报复社会倾向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发生上述人员实施的有影响的恶性案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3、提升科技防范水平
深入实施全区技防监控二期建设。要按照每个行政村6-8个探头,高清、标清各一半的比例,补齐监控盲点。要在警务室建设三级监控中心,将辖区监控点全部整合进警务室。要在派出所建设二级监控中心,实现对辖区全部监控点的整合,有效组织开展网上巡逻。扎实推进技防单位、技防小区、技防村、技防一条街、技防入户工程建设,达到上级规定进度要求,沿街商铺、城镇居民、农村家庭技防入户率分别达到100%、80%、80%。(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办事处)
4、加强专职保安队员、红袖标人员巡逻防范
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充分整合交警、巡警、中心警务室保安队员等警力资源,加大对社会面的巡防力度和频率,群众见警率达到90%以上;要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时段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确保辖区内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同期比例;要加快农村中心警务室的提档升级建设力度,提高技防水平,加强对保安队员的管理,每月2次利用平安联动网对保安巡逻情况进行定位抽查,及时通报,并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千方百计地稳定保安队伍。(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综治办)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红袖标人员、党员、村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科学制定巡逻路线,每天晚上利用巡防手电、小喇叭大张旗鼓地进行巡逻防范,形成声势。(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各镇、办事处)
5、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作会议纪要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组织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进村(社区)、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家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全面掌握本地区涉及民生类、经济社会发展类、历史遗留类的矛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分级、建档,逐件进行分流调处,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各镇、村的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镇、办事处)
6、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
按照《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要点》要求,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挂牌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入室盗窃、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生产及盗窃家禽家畜、机动车、电动车等治安案件整治力度,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给予坚决打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办事处);开展城镇集贸市场治安秩序综合整治,工商部门要在“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公安机关要组织安排人员在重点时段到集市巡逻,维护市场秩序,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确保集贸市场井然有序。要重点查处违法宣传、诈骗、扒窃、欺行霸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现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和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不正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区市容局)。
7、加强信访问题化解
要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办理,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力争将重信重访案件尽快消化解决好。要妥善解决好当前我区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劳动社保和涉军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凡诉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严格兑现到位,不打折扣,切实把矛盾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活动,区信访局要加大督促力度,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访形势有明显好转。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凡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予受理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失职、渎职和不作为,引发重大越级集体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