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主体责任分工

2020-08-30 时事 317阅读
县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一个副书记(县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人事、党群工作。纪委书记负责党纪工作,担任常务副县长的常委负责协助县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政法委书记负责代表党委对同级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国安部门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行使协调职能等社会综治工作,组织部长负责人事工作,宣传部长负责宣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入常的一个副县长一般负责经济工作,县委办主任是县委的大管家,负责县委的常务工作,入常的统战部部长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入常的武装部部长或政委负责维护地区人民正常的活动秩序工作,其他的镇委书记入常则只要负责该镇的全面工作。其他的工会主席等不常见,跟镇委书记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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