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下旬。
1949年9月下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一大批对革命事业作过贡献、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威望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人物进入了国家政权机关并担任了领导职务;
宋庆龄、李济深、沈钧儒、张澜、黄炎培、郭沫若、陈叔通等七人同中共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刘少奇、董必武、陈云、高岗等七人一起担任了国家领导人,从此开辟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友好协商的历史新纪元。
扩展资料:
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
1、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起,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政治准则,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
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