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规定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败穗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扩展资料
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中共处于执政党的扒老地位,领导着拥有十一亿人口的国家政权,非常需要听到各种意见和批评,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发挥监督作用的一条重要渠道。
充分发挥和加强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中共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春枯升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治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