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买的农村宅基地,我盖的房子现在面临拆迁,卖方要求分补偿款,我应该怎么办

2020-09-30 社会 109阅读

买卖宅基地是违法行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认定无效。拆迁时政府依法可以取消卖方使用权,即卖方不会得到补偿。

买方受处罚后,还可以参与审批,若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认定是合法使用,能够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宅基地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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