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到期后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又称急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每三年需要进行一次审核,也就是常说的年审,如果不参加继续教育视为年审不通过。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继续教育的时间在原则上不得少于30个小时。由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继续教育的安排上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持证者在注册有效期内如果变更执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
1)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
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免试1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相关说明: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