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出售之前开发商是可能拿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抵押的,但是如果商品房已经出售并登记(不动产物权转让、变更需要登记生效),这时候对方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权也未设立,因为不动产抵押同样需要登记生效,但是因为已经出售办理过户手续对方无法抵押。
如果尚未登记过户时对方办理抵押,因为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转让,所以此时办理的抵押合同和抵押权均有效。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银行是可以行使抵押权的,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无法清偿银行债务,可以提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建设用地,并就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业主虽然并未取得房屋和建设用地的物权,但是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已经生效,这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