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不同意,如果直接从总台拿走工资,犯法吗?

2020-08-27 社会 88阅读
不合法。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你随时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但需要告知用人单位。例如辞职信中写到离职原因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也不能私自拿现金当做自己的工资,应当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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