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房价评估故意压低,对买卖双方有什么影响?

2020-06-29 社会 61阅读

对双方都没有坏处,原因如下:

因为在打网签的时间,工作人员会问客户买成多少钱,房管局内对进行买卖的小区是有一个评估价的,这个价格是缴税的基数,比如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根据这个评估总价来计算的,压低了这个评估价那么缴纳的税费也会少些,对买卖双方都没有坏处。

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税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出。

扩展资料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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