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2020-05-07 财经 124阅读

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区别如下:

1、包含税费种类不同

混合销售行为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而间接税则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2、认定不同

混合销售行为: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180万以下为非应税劳务。

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反之,为非应税劳务。

3、税率不同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率是17%,可以抵扣开具了增值票购进货物的税额;

非应税劳务的税率是4%(商业)或6%(工业)。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的货物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4、税率计算方法不同

混合销售行为收入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而非应税劳务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混合销售行为

百度百科-非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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