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全县党政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人员,试用期未满和有基层工作服务期限未满人员除外)在册干部。以前曾经被选派在县属国有企业挂职锻炼且业绩突出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优先选派。
选派企业领导干部职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职位数额根据县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职位空缺情况确定。
扩展资料:
国营企业单位的领导选调的相关要求: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热爱企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德才兼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和发展意识。
2、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领导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3年以上从事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