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网址:http://www.mohrss.gov.cn/rlzyscs/RLZYSCSgonggaotongzhi/201412/t20141215_146304.htm
通知中只是说不再作为必备材料,并未说取消。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取消,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