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量限制:每件行李重量须大于等于2千克(4磅),且小于等于32千克(70磅)。超过32千克(70磅)的托运行李,须分成两件托运行李。
2、尺寸限制:每件普通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须大于或等于60厘米(24英寸),小于或等于203厘米(80英寸包括滑轮和把手)。
扩展资料:
“行李”是指旅客在旅行中为穿着、使用、舒适或便利而携带的必要或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
“托运行李”是指旅客交由国航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出具行李识别标签的行李。
“国内运输”是指根据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航空运输。
“国际运输”是指除公约另有规定外,根据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目的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参考资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托运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