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政策理论观点包括哪些

2020-09-23 财经 277阅读
一)自由贸易理论的提出及其发展
自由贸易最先由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于18世纪60年代倡导,由于其理论模式的优美,及其在实践中强大的生命力,使得该自由贸易理论为后世广泛推崇。其理论产生的背景是当时重金主义学派的理论政策已不能适应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需要,迫切需要新的理论来指导对外贸易。于是亚当·斯密在其经典巨著《国富论》提出了以绝对优势为基础的贸易理论,强调贸易双方各以自己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行贸易,双方都能获利。后经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进行完善,进一步强调两国贸易时,即使一国产品不具有绝对优势,只要有相对优势,双方也都能获利。二十世纪30年代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创立了要素禀赋论,进一步充实了自由贸易理论。至此自由贸易理论为我们刻画了一幅美丽的图景,不但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贸易,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也可进行国际贸易,使双方获利。这就为落后国家发展经济找到了一条新的出路: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交往加速经济发展,这也是一些发展经济学家把贸易称作增长的发动机的原因。
(二)自由贸易理论的缺陷及理论分析
自由贸易理论提出以后,世界上并没有实现完全的自由贸易,与之形成鲜明对本的是各国(地区)间保护贸易处处存在。究其原因在于自由贸易理论赖以成立的理论前提与现实世界存在较大差距。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是自由贸易可使参与贸易的双方均获得贸易利益,它通过对贸易原因的近于完美的实证分析和逻辑推论而得出。这是自由贸易理论获得广泛认同的主要原因。其理论前提是:一国的生产要素总量、生产技术水平、国民收入分配形态、居民消费偏好是既定的、不变的,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并且参与贸易的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完全自由竞争,价格具有充分的弹性。这显然与现实世界的真实情况有很大差距。另外,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国际贸易自由贸易利益的实现也成问题:在现实经济中,在自由贸易理论所论述的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两国各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能够进入对方国家市场,分工是能够实现的。而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劣势的国家,其有比较优势而没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要在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进入对方国家市场是很难的。毕竟,劣势产品占领强势产品的市场是不符合成本和价格竞争法则的。相反,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优势的国家,则可以完全占领劣势国家的市场。除此之外,其暗含和内在其他前提:(1).因分工造成的各国产业调整无须成本。这显然也不现实:若按自由贸易理论所述,两国根据各自的绝对或比较优势所在进行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那么,原来投资于绝对劣势和比较劣势产业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就必须转移到新选择的产业上来,有些具有专用性的资产如生产设备则将被淘汰。而无论是转移或被淘汰,作为国家范围的产业调整,成本都是巨大的。(2).规模报酬不变。作为继绝对优势论和比较优势论之后最有影响的自由贸易理论,其研究模型和假定与比较利益论基本一致,但相对于比较利益论的各国劳动生产率或技术水平差异既定的假定,要素禀赋论假定各国劳动生产率或技术水平是不存在差异的,其另一重要假设是规模报酬不变,即厂商的生产函数不随其规模的扩大而改变,因而扩大规模不会影响商品的价格,进而影响贸易的基础。这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二 其它新贸易理论的提出
战后,特别是70年代后期以来,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国际贸易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新的贸易理论纷纷被提出来对国际贸易新现象加以解释
(一).战略贸易理论,也称新贸易理论。其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角度出发,反映了贸易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融合。该理论一方面认为静态中产业间基于比较优势差异的自由贸易会有利于所有参与方国民福利的增加,动态中存在基于对外开放中产品差异和规模经济的产业内贸易,由此强化了自由贸易最优化的传统观点,同时为贸易利益的取得提供了新的解释;另一方面,对完全竞争市场和常数规模经济的背离,使市场运行处于一种次优的状态,因而适度的政府干预即执行战略贸易政策,将改变市场运行的结果而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
(二). 竞争优势理论。该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创立。其提出一国的特定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取决于要素条件、相关与辅助产业的状况、企业策略、结构与竞争、机遇以及政府行为6个因素,这6个因素构成著名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菱图”(National Diamond)。波特认为,国家的繁荣和竞争优势是通过创造得来的,它并不是象传统自取决于本国的注意的是,波特特别指出国家竞争优势的取得与激烈的国内竞争密切相关,其作用机理在于国内竞争对企业产生压力,迫使企业改善技术,进行创新,在国内竞争中增强了竞争力的企业,能获得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这些竞争优势从某些产业扩大到整个民族产业,增强一国产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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