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表明本人愿意更变工作地点,但是长期在上海作业,如今公司说让我去外地

2021-02-25 社会 87阅读
你千万不要主动辞职,否则会很被动,甚至得不到任何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这一条规定你可能会拿到一个月工资)

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条规定,在公司工作每满1年,公司要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此类推)。

公司不按照以上规定支付补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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