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流派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的、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西方古典音乐,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
代表人:
1、巴赫(1685~1750)德国作曲家,管风琴、小提琴、大键琴演奏家。
2、路德维希·凡·贝多芬 (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出生于德国波恩,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欧洲古典主义时期作曲家。
3、弗里德里克·弗朗索瓦·肖邦(F.F.Chopin,1810年—1849年),19世纪波兰作曲家、钢琴家。
扩展资料
在1827年贝多芬逝世后,结束了严谨的古典主义时期。当时的欧洲正在接受浪漫主义的洗礼,当时的作曲家把作曲当作抒发内心情感的手段,对音乐的审美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产生了炫技等音乐表现手法。
如当时的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时红极一时的演奏家。
音乐表现,风格也日趋丰富,出现了一些以民族音乐语言进行创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兰的西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俄罗斯的五人强力集团等,都是民族乐派的伟大作曲家。
在浪漫主义后期,也就是欧洲调性体系发展到了最辉煌也是最后的时期,不得不提到拉赫马尼诺夫,马勒等作曲家,他们把欧洲传统作曲法发展到了极致,当然也包括新的尝试,出现了像马勒第八交响曲《千人合唱》这样的宏大的作品。
再者,就是斯特拉文斯基,他的新古典主义崇尚复调和对位法,采用多调性,为以后的传统作曲法到先锋音乐的过渡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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