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吉林省 吉 长春
辽宁省 辽 沈阳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甘肃省 甘 兰州
青海省 青 西宁
陕西省 陕 西安
河南省 豫 郑州
山东省 鲁 济南
山西省 晋 太原
安徽省 皖 合肥
湖北省 鄂 武汉
湖南省 湘 长沙
江苏省 苏 南京
四川省 川 成都
贵州省 黔 贵阳
云南省 滇 昆明
浙江省 浙 杭州
江西省 赣 南昌
广东省 粤 广州
福建省 闽 福州
台湾省 台 台北
海南省 琼 海口
新疆 新 乌鲁木齐
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
宁夏 宁 银川 回族
广西省 桂 南宁 壮族
西藏 藏 拉萨
北京市 京 北京
上海市 沪 上海
天津市 津 天津
重庆市 渝 重庆
香港 港 香港
澳门 澳 澳门
扩展资料:
省级行政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目前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现共有35个省级行政单位。
省,是中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始于元朝。至今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
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
参考资料:省级行政单位-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