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23日,青岛市辖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1)撤销台东区,其行政区域并入市北区。将四方区的吴家村、错埠岭2个街道办事处,崂山区李村镇的杨家群、河马石、夹岭沟、曲家庵子4个村和中韩镇7号线以西的区域划归市北区。市北区人民政府移驻原台东区人民政府驻地。(2)撤销沧口区,设立李沧区。将原沧口区的四流中路、振华路、晓翁村、西流庄、永安路、营子、板桥坊、楼山后8个街道办事处和楼山乡、崂山区李村镇张村河以北的区域划归李沧区。区人民政府驻李村镇。(3)设立城阳区。将崂山区的城阳、惜福、夏庄、流亭、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8个镇划归城阳区。区人民政府驻城阳镇。(4)将原沧口区的水清沟、开平路、盐滩、郑州路、洛阳路5个街道办事处,崂山区李村镇的河崖、后台、小水清沟、河西、华光、大山、小河西、保儿、保儿西山、双山10个村划归四方区。(5)经上述调整,崂山区辖中韩、沙子口、北宅、王哥庄4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李村镇迁至中韩镇。调整后的青岛市市辖区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一般称为“市内四区”。
市南区辖14个街道办事处(八大峡、台西、云南路、中山路、观海路、江苏路、金口路、八大关、湛山、浮山、珠海路、金湖路、八大湖、金门路)
市北区辖16个街道办事处(冠县路、胶州路、热河路、辽宁路、黄台路、华阳路、登州路、利津路、延安路、威海路、泰山路、北仲路、宁夏路、敦化路、辽源路、合肥路)。
四方区位于青岛市市区中部,胶洲湾东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20°22′、北纬36°06′。东侧以308国道为界、连崂山区和市北区;西濒胶州湾;南侧以鞍山路、威海路、浦口路、沈阳路为界,邻市北区;北侧以张村河、李村河为界,接李沧区。
四方区辖16个街道办事处。实际上四方区政府采取合署办公形式调整为嘉兴路、海伦路、阜新路、兴隆路、水清沟、洛阳路、河西等7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