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的行政区划分

2022-04-05 社会 6046阅读

行政区划分如下:

(一)市南区保留现行区域范围、名称保持不变。

(二)市北区保留现行区域范围、名称保持不变。

(三)四方区保留现行区域范围、名称保持不变。

(四)海沧区:由原城阳区所辖4个街道(城阳、流亭、夏庄、惜福镇)与原李沧区所辖11个街道(李村、虎山路、浮山路、永清路、振华路、永安路、兴华路、兴城路、楼山、湘潭路、九水路)组建新的海沧区。

(五)红岛区:原红阳区的四条街道,包括红山,上马,红岛,河套,原南墨镇,兰村镇,大新镇和原胶州市,李各庄镇,胶东镇和瀛海镇巩固并形成新的红色岛屿地区。这将有助于发挥胶州湾北部经济发达乡镇作为小城镇群的综合辐射功能;与此同时,进一步加速了胶州湾北部的崛起。

(六)崂山区:由原崂山区所辖4个街道(中韩、沙子口、北宅、王哥庄)与原即墨市所辖温泉镇、鳌山卫镇组建新的崂山区。

(七)黄岛区:6个街道(流花街,新安街,黄岛街,薛家道街,长江路,红石街)下辖前黄岛区和灵山卫镇和前胶南市太镇和黄山镇的王建立了一个新的黄岛区。

(八)即墨区:由原即墨市余下的部分组成。

(九)胶州区:由原胶州市余下的部分组成。

(十)胶南区:由原胶南市余下的部分组成。


扩展资料: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后,全市划分为七区:市南区、市北区、台西区、台东区、四沧区、李村区、浮山区。 

1951年8月,市区调整为市南、市北、台东、台西、四方、沧口六区。 

1954年7月,撤销浮山区,其区域分别划分给市南、四方、崂西和李村区管辖。

1958年9月,胶南县、胶县、即墨县划归青岛市管辖。至此,全市共辖7区3县,即市南区、市北区、台东区、台西区、四方区、沧口区、崂山郊区和胶县、胶南县、即墨县。 

1961年10月,崂山郊区改建为崂山县,崂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原崂山郊区辖区,仍归青岛市管辖。

2014年6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 

2017年9月20日,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批复了青岛市区划调整的请示,同意撤销县级即墨市,设立青岛市即墨区,以原即墨市的行政区域为即墨区的行政区域,即墨区人民政府驻通济街道振华街140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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