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职能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一) 资源配置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有两种方式来实现,即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存在着公共品、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的外在性等情况,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还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因为,在经济体系中,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数量有时是过度的,有时是不足的,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缺乏效率。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就表现在对市场提供过度的商品和劳务数量进行校正,而对市场提供不足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补充,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财政可通过采取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完善基础设施、提供信息服务等方法,促进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二是财政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如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项目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高,政府就可通过产业政策指导和集中性资金支持,防止规模不经济的产生。除了政府直接投资外,还可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以及补贴等方式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三是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公共商品,提供公共商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一般以税收等形式筹措资金,以不损害市场机制和秩序为原则,提供公共商品。
(二) 收入分配职能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在各种不同的财政手段中,实现再分配的最直接的手段有:一、税收转移支付,即对高收入家庭课征累进所得税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补助二者相结合的方法;二、用累进所得税的收入,为使低收入家庭获益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三、对主要由高收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进行课税,并同时对主要为低收入消费者使用的其他产品给予补贴二者相结合的方法;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使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五、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这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三) 经济稳定职能
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平衡国际收支是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的三个方面。要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就必须采取相机抉择政策,即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即时变动财政收入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消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扩张的财政政策。同时采用“自动”稳定装置,以不变应万变,减缓经济的波动。在政府税收方面,主要体现在累进的所得税上。当经济处于高峰期时,可抑制需求;当经济处于低谷时,刺激需求,促使经济复苏。在政府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支出上,用以控制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失业人口的数量。同时还有政府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这些都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四) 经济发展职能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特别是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市场欠发达,经济结构亟待调整,资本相对匮乏,企业家阶层尚未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是财政无法推卸的责任。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可以利用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