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签一年合同,第二年合同到期让我转岗(未转),后公司以无法胜任为由辞退我,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2023-05-22 综合 37阅读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辩凯偿金。
理由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神裤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公司应当在2018年7月25日前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没签订,可以要求支付第二个月双倍工资赔偿。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故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本人认为公司对经济补偿金可能也会发放给你,对于双倍工资你也有权对公携瞎唤司提出要求,但不利于以后到其他公司就业。个人认为只有自身加强学习,锻炼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更符合行业的要求,才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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