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和成员名单并盖章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
委托书并盖章
法人证件复印件并盖章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银行开户证明
纳税登记证复印件并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税费,公司产权的住宅要交营业税未满五年是全额总价的5.6%.满五年是差额的5.6%。契税是总价的3%。公司产权没有个税。总的税费比一般的住宅高些。
过户的简介:
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产、车辆、记名有价证券等在买卖、继承或赠与时,依照法定手续更换物主姓名。
房产过户的概述: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号码过户的概述:
移动号码过户业务:
过户业务是指客户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向移动公司申请转移预付费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产权的业务。
受理条件:
双方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厅办理:
1. 号码必须为正使用状态;
2. 过户保留原客户的服务功能、套餐、业务(含梦网业务)与优惠方案,如要取消或变更,需重新办理;
3. 新客户只能为个人客户,且在新客户名下,最多只能拥有10个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超过10个不再作为新机主办理过户业务。
注意事项:
1、过户保留原客户的服务功能、套餐、业务(含梦网业务)与优惠方案,如要取消或变更,需重新办理;
2、新客户只能为个人客户,且在新客户名下,最多只能拥有10个预付费已办理身份证件确认号码,超过10个不能再作为新机主办理过户业务。
3、过户前发生但在过户日还未结算的该号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新机主支付。
4、过户以后,不能查询和打印过户前原机主的通话清单(含过户当月原机主产生的清单)。
5、过户时系统不会重置客户的服务密码,需在“客户密码重置”或“修改密码”处为新客户设置新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