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子女在以下情况下,户口可以投靠父母:一是离婚,二是父母年纪大需要人照顾,三是确实已经搬到父母一起居住。四是从别一个城市调到父母城市工作。
1、审批条件 :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 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4.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扩展资料:
办理所需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父母《结婚证》。
3、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5、五城区、市(县)内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6、子女有随迁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子女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母投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