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无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离有工资吗?

2020-06-24 社会 96阅读
1、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应当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2、但如果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法律法规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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