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厅茄敏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存在违法情扮枝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纳信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