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分为8个警种内卫部队,边防、消防、警卫、水电、交通、黄金、森林
内卫部队
武警内卫部队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
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建设专业部队
这些部队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他们既担负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属于这一类的警种有:黄金部队、水电部队、交通部队、森林部队。
黄金部队
武警黄金部队主要担负黄金地质勘察、黄金生产任务,武警总部设黄金指挥部,下辖有黄金第一总队等部队。
水电部队
武警水电部队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他建设任务,领率机关为武警水电指挥部,下辖有水电第一、第二、第三总队等部队。
交通部队
武警交通部队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领率机关为武警交通指挥部,下辖有交通第一、第二总队等部队。
森林部队
武警森林部队主要担负东北、内蒙古、西南、西北、华南森林的防火灭火任务以及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武警总部设森林指挥部,下辖有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四川、甘肃、福建森林总队和武警森林机动部队等部队。
公安专业部队
这些部队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包括边防部队、消防部队、警卫部队。
边防部队
武警边防部队主要担负边境检查、边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边界巡逻、打击偷渡以及海上缉私。边防部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边防总队(公安边防局)。
消防部队
武警消防部队主要担负防火灭火任务、在非暴力意外事件中救援平民。消防部队由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消防总队(公安消防局)。
警卫部队
武警警卫部队主要担负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市主要领导及重要来访外宾警卫任务。警卫部队由公安部警卫局管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安厅(局)设有警卫局。
扩展资料
职能任务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武警部队将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