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赛仅第一节跳球。在比赛过程中是采球权轮替制。上半场进攻对方框,下半场进攻换边。
☆比赛的时间是四节制、每节十分钟;一、二节之间,三、四节之间各休息一分钟,中场休息三分钟。
比赛只有在第四节最后二分钟停表。
☆正规四十分钟比赛结束后若仍未分胜负,进入一次(循环赛)
或多次(单淘汰赛)的五分钟延长赛,接续第四节进攻的篮框,中间有两分钟休息时间。
在暂停的部分
☆每队一、二节时总共可以请求两次暂停;三、四节时总共可以请求三次暂停,每一延长赛可以请求一次暂停。
☆每次暂停时间三十秒。
在换人的部分
☆当球呈死球状态时,双方皆可请求换人。
☆欲换上场之选手必须先通知纪录台,至纪录台前蹲下,
到下一个死球或暂停方可依从裁判的手势上场进行换人。
☆第四节最后二分钟及延长赛最后二分钟在球中篮后,
除非裁判停止比赛或非得分队请求球员替补,得分队不得请求球员替补。
犯规的部分
☆球员犯满五次必须离场,该队必须换上一名替补球员上场。
团队犯规每节犯满四次进入加罚状态。球场上严禁任何暴力斗殴的发生,
情节轻者,没收比赛;情节严重者,报警处理。
球衣的部分
☆若球衣有新旧版问题,请各队负责人带领穿著新旧版球衣的球员,
於四月九日上午七点五十分至服务台由裁判长判定该队球衣是否合格。
如果赶不及七点五十分检查,请各队分别到服务台询问,我们将为您另外找时间检查。
☆各队需著整齐制式的球衣、球裤,包含样式、颜色;球衣上要有明显的号码。
若有穿著不同样式或不同颜色球衣的球员上场,得判技术犯规,罚两球。
☆若比赛时A、B队球衣颜色相近又双方皆无别色球衣可替换,
以猜拳(一次)的方式决定,由赢的人决定是否穿著大会提供之号码背心下场比赛。
其他
☆比赛中仅有队长或教练可以向裁判提出抗议或向纪录台提出质疑。
☆其他未详尽规则皆参照2004国际篮球规则。
☆2005大心杯赛务组保留修改比赛规则之权利。
篮球特殊规则
☆皆采用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审定之现行2004国际篮球规则。
☆若分组有两队以上战绩相同,判定晋级凭以下三点:
一、同战绩队伍互相对战成绩。
二、同战绩球队对战得失分。
三、同战绩球队对战得分总数。
☆未经报名注册之球员,不得出场比赛。
☆球队如有未经报名注册或不符规定之球员出赛时,一经发现或经检举属实者,即没收比赛。
☆比赛计时、记录之工作,由主办单位安排之。
☆本比赛决赛比赛结束后,即由主办单位举行颁奖。
☆比赛期间如有球员发生斗殴情节,经裁判判决确定后,该球员立即禁赛,
并取消参加本次比赛之权利。情节重大者,报警处理。
☆凡比赛时发生规则中无明文规定之问题,由该场裁判判定之,其判决为终决。
☆比赛期间如遇球员或球队相关人员侮辱裁判等情事发生时,
情节严重者除依规则规定处理,并取消参加本次比赛权利。
☆如有球队无故弃权时,主办单位得终止其未完之各场比赛。
☆各场比赛进行时如遇特殊情形,比赛结果由裁判员会同裁判长裁定之。
申诉的部分
☆关於运动员资格问题,各队应於每场比赛开始前提出。
☆有关竞赛场上所发生的问题,请在该场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由队长向本次比赛赛务组提出申诉。
☆逾时或未依规定方式提出,大会一概不予受理。
补述的部分
☆为避免赛程因过多而延误比赛,加上本校体育馆有关馆最晚时间,
故每场比赛基本上前三节采不停表(包含罚球、暂停、死球),第四节及延长赛最后二分钟按规则停表。
比赛用球:室内-斯伯丁TF500;室外-斯伯丁580
蓝球及其基本规则
篮球规则
第一章 比赛
整个“篮球规则”中提到的都是男性教练员、队员、裁判员等等,没有任何性别歧视的意思,显然,它也同样适用于女性,这样写法仅仅是为了方便起见。
第1条 定义
每场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目的是将球进入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获得球或得分。可将球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要受下列规则的限制。
第二章 尺寸和器材
第2条 球场尺寸
一、球场是一个长方形的坚实平面,无障碍物。
二、对于国际篮联主要的正式比赛(见“正式比赛程序”第五节),球场尺寸为:长28米,宽15米,球场的丈量是从界线的内沿量起。
三、对于所有其它比赛,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对地区或洲的比赛,或国家联合会对所有国内的比赛,有权批准符合下列尺寸范围内的现有球场:长度减少4米,宽度减少2米,只要其变动互相成比例。
四、天花板或最低障碍物的高度至少7米。
五、球场照明要均匀,光度要充足。灯光设备的安置不得妨碍队员的视觉。
六、所有新建球场的尺寸,要与国际篮联的主要正式比赛所规定的要求一致:长28米,宽15米。
第3条 线条及其尺寸
本条款所提到的线条要:
一、用相同颜色画出;
二、宽度为0.05米(5厘米)
三、清晰可辨。
(一)界线
1、球场要用线条按第二条规定画出,并且界线距观众、广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碍物至少2米。
2、球场长边的界线叫边线,短边的界线叫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