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出手续
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班主任签字后,学校教导处填发“转学联系卡”,交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招收后再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学校须收存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学生联系卡”正联,再开具“转学证书”,并将学籍卡(含学生学号)、学生手册、健康卡等学籍档案材料由家长交转入校管理。
二、转入手续
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具本市户口及属于本学区的住地证明,经学校审批合格后,凭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到想就读的学校办理插班手续。
学生社保卡也要转移
.小学生转学当然要先开接收证明了,然后拿着接收证明去开转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