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化产业链的概念,是在经济活动的"服务化"、"信息化"、"文化化”,现代经济越来越为"高技术和高文化附加值经济" 所主导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这一新型产业链条的上游,是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与海量文化内容的上载,下游是消费类信息技术产品的普及和信息文化娱乐产品的大规模市场推广,以及大众流行文化艺术符号在传统产业总的普遍应用。
特点 作为新型产业链,由于文化产业“内容为王”的产业特质,加上信息技术和文化产业的融合,使得内容产业增值能力倍增,也使得内容产业的产业链出现新的变化,产业链不再仅仅表现为垂直型,而是表现为垂直和水平相混合的复合型结构。
其他信息
产业化发展需要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支撑。中国文化产业必须打造产业链,这样才能产生规模效应和互动效应。企业领导者所具有的视野和对所处产业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发展,对生存环境并不令人满意的民营企业,这种眼光更是生存的必备条件。中国文化产业面对国际大集团,“好比是单一步兵兵种和对方海陆空立体多兵种竞争”。在过去的计划体制下,文化行业都是单打独斗,唱戏的、做音像的、搞出版的,都是各自为政,中间没有关联。而国外最大的传媒公司,都是既生产内容,又发行各种产品。迪斯尼、时代华纳、索尼莫不如此。
国内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研究单位,都在理论、实践两个层面积极探索打造中国现代文化产业链之路,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文化产业化建设的重点、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