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体现: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
三权分立制度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派别之间利益矛盾,有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适应于对付内外国斗争需要。弱点是国家力量难以完全集中,一部分力量在互相牵制中抵消,缺乏效率,不适合新兴资本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