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军官职业化,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是指国家根据军队职能的特殊需要,着眼于军官队伍发展的全过程,通过法定军官员额和建立相应的选拔、培养、激励和退役等机制,为军队建设需要保留的军官提供长期服役、直至退休的政策保证,使军官在服役期间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和社会报偿,退役后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职业军官制度。
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国家对军官职业依法作出承诺,军官在规定的岗位上,无特殊情况可以“终生为伍”,从根本上解除军官献身国防事业的后顾之忧。二是有利于建设高素质军官队伍。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国家和军队依法为军官提供相对优厚的待遇,大大增强了军人职业对军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有效地保留了军队建设需要的骨干。同时,军官服役时间相对延长,进出更替速度放缓,有利于提高院校培训层次。三是有利于减轻地方安置压力。在非职业化条件下,每年有相当数量的退役军官按计划交地方政府安排,给地方政府造成很多困难和矛盾。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部分军官在本职级的工作时间相应延长,每年可减少相当数量的军官退役。同时,由于退役军官有相应的职业化生活保障,仅有少量特殊情况军官需要地方安置,从根本上减轻了地方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安置压力和负担。
其实就是说军官可以像普通职业一样 干到老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