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不明确约定工资,比如:不低于某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详见《某公司某制度》

2020-10-21 社会 83阅读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有这一条款。但没有明确一定要写一个明确的工资数字,所以只要有约定,并且约定不违法,应该都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详见《什么制度》的话,那么这一制度必须要公布,否则就等于暗箱操作了,比如说你详见《薪酬管理制度》,可是薪酬管理制度一不对外公布,二并不能明确该员工的工资级别,那就等于没写了。因为薪酬制度里面不会包括员工的级别,级别需要在职位说明说中体现。
当然,国家工资支付条例中还规定,必须为员工发放工资条,只要有工资条发放,那么没有人会因此提出异议,但是在劳动仲裁时,单位可能因为没有明确约定,要承担不利的责任。
所以还是按照实际工资写比较好,现在很多都是通过银行发放工资,如果你发了工资条,员工手里只要有任何一样薪酬凭证,劳动合同怎么写,对员工没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发生纠纷,会对单位不利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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