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不算违约。
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出现了下列两种情况,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违约金的支付。
(1)如果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双方的合同规定,双方之间有服务期约定,此时如果出现了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的相应情形,此时劳动者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所谓服务期,即当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培训机会,花了时间与精力对劳动者进行培养。由于用人单位在对当事人进行培养的时候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培养。
因此,用人单位会要求在培训期结束之后,劳动者需要根据约定为公司(企业)工作的一定的时间,否则不得擅自离职,离职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此时这个工作时间就是服务期。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服务期规定,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存在竞业限制条款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相关条款约定时,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条款指的是,对于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前与员工之间有签订一定的保密协议。协议中写明,当事人离开工作岗位之后,在相应的年限内不可以到相似或者同行的公司进行工作,否则就违背了竞业限制协议。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同劳动者之间进行该条款的签订或者是约定,此时就不可以认为其条款是劳动者进了该公司所必须遵守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