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公安部。铁路公安机关为公安部统一领导管理,铁路公安局列为公安部内设机构,垂直管理所属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处。
机构改革:
铁路公安局系原铁道部公安局,又称公安部十局,负责领导全国国有铁路路内的公安业务工作。
2013年3月,铁道部撤销,中国铁路总公司挂牌成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原铁道部公安局更名为铁路公安局。
2018年12月2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行业公安改革会议,明确行业警种归属,铁路公安直属公安部,列为公安部内设机构,不再接受铁路总公司领导,从而结束了铁路公安双重管理的历史。
扩展资料:
铁路公安基层有以下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受理并调查群众报警案件,查缉通缉犯、抓获现行犯、潜逃犯;
2、处置治安案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维护公共秩序。
3、保卫国家警卫对象在车站乘降的安全;
4、接受处理列车乘警交站事项;
5、领导车站治安保卫委员会、义务消防队和治安联防组织的工作。会同地方和铁路有关部门,在车站和关内铁路沿线组织开展群众护路联防活动;
6、协同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机关在车站执行侦查、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任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运、特运的安全保卫工作;
8、对旅客进行防爆、防火灾、防盗窃、防自然灾害事故和法制宣传工作;配合车站客运部门查堵旅客非法携带、托运的危险品;
9、协助车站领导落实内部安全保卫责任、负责车站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0、会同安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车辆肇事、路外伤亡等事故;
11、其他辖区内涉及的安保方面的业务。(铁路公安警种繁多,包涵乘警、网安、交警、治安、刑侦、技侦、特警、刑事技术等多个警种,因此其业务量多而繁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铁路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