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长沙户口买房资格
(一)对于非本市户籍客户:
1、不落户,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2、新落户,不论是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或是其它方式落户,在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二)非长沙户口获得买房资格的6种情况:
1、2015年9月1日起,有连续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可购1套商品住房
提交资料:全家户口本、2015年9月1日起连续24个月长沙社保或者个税明细。
2、大专学历/技师申请人才购房资格(不落户)可购1套商品住房
提交资料:身份证、全家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技师资格证、在长公司开具的在职证明、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该公司给员工缴纳的社保明细、24个月在长沙工作收入流水、24个月居住证。
3、在长沙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无年龄限制,落户后可购1套商品住房
提交资料:准备好以下资料后,去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集体户口),一般10天左右落户成功。
4、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后可购1套商品住房
提交资料:准备好以下资料,前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45-48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6740、88666741】、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
5、务工人员落户
①长沙市五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缴纳一年社保,可申请落户;
②户口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居民,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保,可申请落户。
为避免户口问题,可以考虑申请落户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共集体户口。
6、非住宅落户
提交资料:购买商铺、公寓后可落户长沙后购买首套住宅。(一般一个月左右可落户成功。)
扩展资料:
一、长沙限购区域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二、户籍认定
关于户籍的认定
①户籍,以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含集体户口)为准,不以身份证号为准。
②户籍家庭,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中有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无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外户籍家庭。
③个人家庭,指居民户口簿上户主与常住人口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