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外地户籍无房家庭,限购一套,第一套首付60%。
根据济南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三条 本市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其中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四条 限购区域内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第五条 依法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制造和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欺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开发企业停止预售及网签,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