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卖兜售的实名手机卡,往往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身份证信息注册取得,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卖家“售卖”实名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也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相关“交易平台”明知本平台上存在售卖实名手机卡的行为,却对此类行为予以放任,甚至提供帮助或者创造便利条件,则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对“卖家”而言,其所兜售的实名手机卡,往往是通过非法获取的公民身份证信息注册取得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以,“卖家”在实际销售实名手机卡之前,就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工信部颁布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都明确对实名制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了规定,对于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名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理。
另据我国刑法第225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卖家”售卖实名手机卡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或构成非法经营罪。
其次,对于在网上购买实名手机卡的“买家”,如果其使用购买的实名手机卡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等),则该实名手机卡应视为实施犯罪的工具,而购买实名手机卡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相关犯罪活动的犯罪预备行为。
最后,若相关“交易平台”明知本平台上存在售卖实名手机卡的行为,却对此类行为予以放任,甚至提供帮助或者创造便利条件,则在售卖行为涉嫌犯罪而被追究刑责之时,平台及其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将可能被认定为“共犯”,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仍有倒卖实名卡现象 落实手机卡实名制为啥那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