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退休政策与正常人一样,国家没有另外规定。但部分地区可以提前退休,具体还要看当地政策。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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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在自身努力和政府帮助下,圆了就业梦。但残疾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衰退,就业能力和稳定性不断降低,需要社会更多关爱。洪航勇代表建议,尊重残疾人意愿,允许残疾人提前退休,让残疾人生活得更加美好。
“残疾职工要求提前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呼声日益高涨。”洪航勇代表在调研时,经常听到有人提这方面的建议。
他说,目前残疾人的总体生活水平和健全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智力、精神等方面的残疾人,不少人生活困难。因此,让残疾职工提前办理退休,让他们有固定的生活保障,不仅关乎残疾人家庭的和谐安定,更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洪航勇代表说,有研究表明,重度残疾人平均寿命远低于健全人的平均寿命。因此,让残疾人提前退休,既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又能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体恤与关爱。
洪航勇代表建议,以残疾人自愿为原则,将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社保缴费满15年,符合退休条件的,纳入提前退休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个别地方明确“重度残疾人经本人自愿申请,可提前5年从55岁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同时,将智力、精神残疾的一至四级人员,其他残疾类别一至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员,优先纳入提前退休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允许残疾人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