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拖延时间办案怎么办

2020-10-29 社会 74阅读
你的陈述有点混乱,假如厂方在仲裁裁决送达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则仲裁裁决是不发生效力的。11月9日是裁决注明的日期还是送达日期?11月28日是诉状注明日期还是送达日期?表面上看,这两个日期是矛盾的,但是一般来说,超过起诉期限,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至于你讲的调解程序中不够规范的现象,实务中是经常遇到的,也没必要深究。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是: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你这个案件,估计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性比较大,只要法院在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下达判决或裁定,就不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但也不要太着急。
另外,判决生效前,暂时还谈不上强制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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