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部分:均可以按照继承前的购房日期核定购房年限;
赠与部分:直系亲属赠与,受赠部分可以按照赠与前的购房日期核定购房年限;非直系亲属赠与,受赠部分按照受赠时的 日期核定购房年限。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扩展资料
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
① 赠与后房屋的购房证明日期及原值计算:
直系亲属房屋赠与完毕后,购房证明日期及房屋原值还可以延用赠与之前的购房证明日期;
赠与时只要能开出亲属关系证明的同父同母的亲兄弟姐妹可以算作直系亲属,购房证明日期还可以延用赠与之前的购 房证明日期,购房原值延用赠与之前的购房原值。
② 赠与的房产将计入房产套数,受赠人在购买新的房产时受限购政策的影响;
③ 受赠人在接受受赠房产后,办理户口迁入要符合北京市户籍迁入政策;
④ 除昌平区购房合同日期在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直系亲属间赠与。其他所有城区的一类经济 适用房以及限价商品房未满 5年的均不允许赠与;
⑤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再出售时按照原不动产权证时间计算年限,按受赠人名下房产套数算是否唯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