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意见:
1.审计委员会,由总会计师兼任委员会主任;同时,成立本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总会计师兼任组长,全权负责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必须保证客观,并与业务独立,由总会计师兼任是起不到对财务的监督控制作用。
2.在完善公司人力资源政策方面,以业务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决定性标准,培养一支能力过硬的职工队伍。纯粹以业务,不加以品德考核的选人容易出问题
3.为了协调好内部监督与外部审计的关系,建议聘请与本公司合作关系较好的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并聘请该事务所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容易适成会计师事务所与经理层一同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