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我国跨国公司的内部转移价格运用 随着跨国公司经营范围的不断拓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转移价格策略的影响也日益为人诟病。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盈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由此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利用内部转移价格为自身带来的利益是相当大的,这也是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积极引进外资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国内现有的理论研究往往侧重于如何防范外资企业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进行避税的问题,但实际上我们可以反其道而行之,鼓励我国的跨国公司走出去,充分利用内部转移价格为自身谋取更多的利益。
一、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的概念、特点与形式
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TransferPrice),又称调拨定价或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所实行的价格,通常称为转移价格,包括转移高价和转移低价两种。
跨国公司采用转移价格的目的是通过转移价格来控制其设在国外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使它们服从该跨国公司集团的全球战略目标,实现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这样足可以表明转移价格具有破坏性(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状态)、隐蔽性(国际避税和调节集团内部利润分配)、垄断性(高新技术或产品的转移尤为明显)和不完全竞争性(偏离市场正常交易价格和规避风险)等特点。转移价格的运用形式也是花样百出,主要有:。
①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交易价格来影响产品的成本;
②通过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出售价格或使用年限的控制来影响子公司的产品成本,实现母、子公司间利润的转移;
③通过对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转移利润;
④通过管理、咨询、广告等劳务费用来影响子公司的成本,转移利润;
⑤通过给予子公司的销售机构以较高或较低的佣金、回扣来影响子公司的销售收入;
⑥通过提供贷款和利息来影响子公司产品的成本费用,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⑦通过对研发(R&D)费用的分摊,影响子公司收入。
二、我国跨国公司运用内部转移价格的依据
跨国公司运用内部转移价格,其结果是双重的。一方面,跨国公司通过内部转移价格实现了利润的转移和税收的减少。
国别政策和市场差异的存在为跨国公司获取超额利润提供的机遇。另一方面,相应的有关国家的利益却遭受了损失。在总产出的既定的情况下跨国公司运用转移价格获得的额外利益,必定是某些国家的额外损失。这种双重性的根本原因在于跨国公司与国家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它们追求的是不同的利益。
跨国公司内部价格的产生和运用,有着客观的社会必然性。首先,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形成是转移价格产生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作为一个由母公司及众多海外子公司组成的统一经营实体,母公司与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都存在着经常性的资金、商品、技术、劳务等往来,而交换总依赖于一定的价格作为核算的依据,由此转移价格得以产生。伴随着跨国公司经营业务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在国际市场存在结构缺陷(如贸易保护、知识产权等)和交易缺陷(如额外风险、市场差异等)情况下,必然导致公司内部分工细化,并相应带来公司内部各项要素和产品流通规模的扩大。很明显,仅仅依赖国际市场无疑会影响跨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此,最大限度地借助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成为其必然选择。
其次,国际间的税率差异使转移价格成为可能。世界各国的税率不统一,母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设在国外的子公司所在国的税率差异,有效采用内部转移价格,即提高或降低交易价格,调节公司内部利润分配,对整个公司实现全球总税负最小。同时,很多国家的税制还不完善,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及零部件,各国税务当局越来越难于准确地确定跨国公司其集团内部间的这类交易的转移价格,这些都使转移价格转移利润成为可能。可以说,正是通过转移价格这种方式,跨国公司具备了全球统一调配资源的能力,能最有效地使用人、财、物及技术,以达到全球经营一体化的效果。
最后,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手段。由于转移价格是一种公司内部价格,可以不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它可以从贸易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和全球经营考虑,充分发挥其在许多国家设有子公司的优势,利用转移价格,把成本降至最低,取得最大利润。
三、我国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的运用
1.减轻税负
主要指减轻所得税与关税。目前世界上有许多“避税天堂”,如巴哈马、百慕大、中国香港、开曼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因其所得税极低而得名。跨国公司可通过其设在其避税地的子公司低价收购,高价卖出,尽管货物和款项均不经过避税地,但账面上的这次周转就使销售该批货物的子公司因为“低价”出售而无盈利,而购买该批货物的子公司则因“高价”购买亦无盈利,而设在避税地的子公司则取得了双方收益,从而实现了减轻整体税负的目的。例如,甲国的子公司A欲将其产品销售给其在乙国的子公司B,它可以先将货物以低价销售给设在某避税地的子公司C,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再由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这一子公司C以高价卖给设在乙国的子公司B。尽管货物实际上还是由甲国直接运往乙国的,但通过这一账面周转,便使甲国子公司A因低价销售无盈利,乙国子公司B因高价购买无盈利,逃避了母国和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这一贱买贵卖,使其全球总税负减少。在关税方面,虽然任何一家公司都无法摆脱缴纳关税的义务,但如果运用得当,卖方对买方实行低价,则可以减轻税负。例如,一件通常卖100英镑的产品,由于关税税率为60%,他将要缴纳60英镑的关税。如果发票价格变为80英镑,则只要交48英镑,从而可少纳关税12英镑。
2.避开风险
跨国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汇率风险——汇率的频繁波动,致使跨国公司面临贸易中的交易风险,也面临资产的外汇风险,利用转移价格可以使之降低;
(2)政治风险——其中被没收或国有化是跨国公司最为担心的,尽管它可以采取一系列方法将部分风险预先转嫁,但在具体投资中,跨国公司常常采用转移价格对子公司实行更高的销售价格、索取高额技术转让费、压低子公司出口商品价格等将投资利润从东道国转移出去,将风险降至最低;
(3)价格管制风险枣为维护本国市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民族工业,东道国制定市场价格控制政策。为避免东道国倾销等指控,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提高成本以提高该产品价格,同时,为避开东道国的最终产品价格管制,跨国公司将产品或生产该产品的中间产品以高价转嫁给子公司,形成高成本,提高产品售价,赚取高额利润。在我国有不少外商虽然看好中国巨大的市场,但他们投资时总是非常谨慎,并总是设法将利润早日转移出去,希望通过转移价格来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
3.调拨资金
在国内资金和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下,许多国家都会采取一些外汇和利润汇出的限制措施,特别是对外资企业的红利汇出、股息支付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此时,跨国公司往往通过转移价格以高价向处于该国的子公司提供产品或劳务、低价从该国购进产品或劳务的方法实现资金的转移。
4.控制市场
跨国公司母公司以较低的转移价格向其子公司提供原材料等资源,可以降低子公司的成本,增强竞争力,有利于子公司打入并控制东道国市场。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获得竞争优势的致胜法宝。
跨国公司在海外新建子公司时,可以凭借整个公司体系的资金等实力,运用转移“低价”为新设立的子公司供应价格低廉的原料、产品和劳务,还可以高价买进子公司产品,帮助子公司迅速打开局面,树立良好信誉,站稳脚跟;当跨国公司的某个海外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时,总公司以转移低价,不惜血本,维持低价倾销,集中财力、物力支持在那里开拓市场的子公司,直至把对手挤垮,最终独占市场。
5.调节利润
跨国公司进入某个新市场,必然引起同行关注,它的失败是前车之鉴,但成功却是一个无声的“指南针”:指引其竞争对手纷纷“抢滩登陆”,参加对市场的重新划分。此时,运用转移价格,使得东道国的利润降低(甚至在账面上做成亏损),这样就可以引开潜在竞争者对该市场的注意。同时,子公司的高利润还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导致东道国政府重新谈判跨国公司进入条件并制定更加苛刻的政策,分享利润;合作伙伴可能会要求更多的分红;可能会面临工会的压力,要求“成果共享”,增加工资福利开支。对此,跨国公司可能利用掌握的采购权和(或)销售权,通过转移价格降低子公司的账面利润,掩盖实际经营业绩,侵吞东道国的应得利益。
6.减轻配额限制
作为非关税壁垒,配额在国际市场上是普遍执行的国际贸易限制。如果配额是针对产品数量的,利用转移价格可以改变产品进口成本;如果配额是针对产品价值的,那么配额一定时,跨国公司降低转移价格,则可以增加产品出口量,进口子公司就可以加大产品实物的进口量,达到扩大生产,提高销售额的目的。
四、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在我国运用的现状及对策
在实践中,我国跨国公司面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汇率的变动,以及东道国对跨国公司采取的种种限制,却很少利用转移价格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为跨国公司的经营目标服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未能充分认识内部转移价格的作用。
目前,我国部分跨国公司已在避税地设立子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但这仅是转移价格策略的一个方面。我国跨国公司对转移价格的使用仅仅还处于避税层次上,很多公司并不了解更不会发挥转移价格的其他作用。
2.未形成有效的跨国经营管理体制
一般来说,跨国公司内部各生产、销售单位之间的产品划拨和协作越紧密,业务往来越频繁,内部转移价格的运用也就越有效。而我国目前大多数跨国公司主要还是国内母公司的补充,只进行单一的分割式的经营,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能实施有效的控制,其业务往来也较少,跨国公司未能形成国际化经营网络,也就是说,跨国公司内部几乎不存在内部交易,公司的内部分工和合作体系尚未形成,严格来说还不具备成熟地运用转移价格的条件。
3.缺乏快捷、便利的信息系统及有效的指导
快捷、便利的信息系统是促进内部转移价格有效实施的条件之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有关人员对东道国的政策、法律不够了解或了解得不够透彻,加上没有高水平的会计、税务、法律等专家的协作,我国跨国公司很难得到外国投资环境的全面、详细的信息资料,也就不能有效地运用转移价格策略。
有鉴于此,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学习与实践,充分认识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的作用。我们要努力学习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公司)的经验,合理、巧妙地利用各国家、各地区税制不同,税率差异,选择税收优惠地区进行投资,并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调整利润,增加企业积累。根据美国学者对164家美国跨国公司的调查表明,在内部交易中采取正常交易价格的只占35%,而采用非市场价格的内部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普遍运用的方法。
2.加强一体化管理,构建跨国公司经营网络。国内母公司应对海外子公司实行有效控制,加强跨国公司内部调拨和专业化协作,促进内部贸易市场的发展,这样能够充分利用内部化优势,减少海外投资的经营成本,从而使总公司的海外经营一体化,形成集团优势。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全球战略和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必须实行内部定价策略。在一个跨国公司各单位间的内部转让,表现出跨国公司的一项整体功能,反映了内部分工与合作的要求,只要有内部转让就有转让定价。例如,我国跨国公司可以同时利用甲国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设立加工企业;利用乙国的资源优势,设立原材料基地;利用丙国的市场优势,设立配售企业,由此形成一条首尾衔接的跨国生产线,为内部转移价格策略的实施创造条件。
3.建立适应内部转移价格需要的信息系统,加快培养一批高级跨国经营人才。为了有效地利用内部转移价格谋求全球利益,母公司必然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来进行决策管理,为此,建立快捷、便利的信息系统,随时掌握世界各地金融网及经营状况是实施转移价格策略成败的关键。
实施转移价格合理规避管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它需要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而且熟悉当地法律和财会制度的人员专门从事这项工作,为母公司恰当运用转移价格策略提供准确的信息。我国母公司向国外子公司输出产品时,应当参照外部市场价格制定内部转移价格,以免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为反倾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