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国外研究现状?

2020-05-01 财经 108阅读
1、利率市场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我国金融间接调控的关键,是完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机制、提高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2、金融产品定价是利率市场化管理的基本任务,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基于在金融产品定价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对外的产品定价,另一方面还影响到系统内各机构和部门的业绩,并决定着银行各分部的资产负债业务的成本、收入和利润。
3、在利率市场化之前,存贷款利率基本由央行规定并相对稳定,商业银行无需也无权进行定价,银行基本不需设立内部资金转移价格。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外部产品价格环境的不稳定将对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提出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以便更好地对复杂的外部产品价格体系进行支撑。
4、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unds Transfer
Pricing)是指资金转移价格确定的依据、原则和方法。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自上世纪80年代被美洲银行首次运用于银行经营管理以来,经过20多年的演进和发展,现已成为国际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工具。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纵深推进,国内商业银行传统的粗放式经营管理模式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与我国银行传统的上存下借的差额资金管理模式相比,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在增强资产负债调控力度、完善纵横向绩效评价机制、建立科学产品定价体系、实现风险集中专业化管理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构建一套适应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需要的资金转移定价体系,在商业银行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6、
对内部转移价格的系统性研究开始于上个世纪中期,从企业的基本特征来看,商业银行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并无二致,因此本文从企业的角度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简单回顾和总结:对转移价格定价方法的研究一直是国外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焦点所在,同时也注重其在更广阔的管理环境下的运用;国内对转移价格定价方法和策略的研究较少且多数停留在引用的国外教科书的说法之上,转移定价的数学模型研究水平远远落后于国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是一种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它实现了资金在银行内部不同部门、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有偿转移,但是这种转移通常并不发生实际的资金流动,而是基于管理会计的模拟计价。
7、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下,总行资金部是全行统一的资金调配中心,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所筹集的全部资金来源都上存总行资金部,并获取相应的资金收益;全部资金运用都需要从总行资金部借入资金,支付相应的成本。总行在整个资金调度的过程中,是一个“中心枢纽”,而分行只是一个“揽存”和“使用”资金的单元。
从西方各家商业银行的实践来看,每一家银行出于自身经营战略的考虑,会根据本行的资金状况、市场情况以及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适合自身需要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制定方法,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保持稳定。
8、总体来说,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的演变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单资金池模式阶段、多资金池模式阶段和期限匹配型的多利率资金转移定价模式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演变其实也是银行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规避利率风险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期限匹配法是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一种理想模式,只有期限匹配法才能真正做到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离。但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一定难度。
同时。西方商业银行由于其资产规模的大小、管理模式的不同,总部与分支机构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按照总行和分行间管理关系的不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的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总部集中型、轧差平衡型以及货币中心银行型三种。
9、
以商业银行分步实施资产负债管理为分界线,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资金定价模式的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88~1994)部分商业银行在内部试点推行资产负债管理,资金有偿融通;第二个阶段(1994~1998)国有银行全面实行“贷款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实现了资金集中管理和有偿调度;第三个阶段是1998年以后,在这个阶段,中国的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内部资金转移模式自成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资金管理体制实际上是“轧差模式”,分支机构先将自身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进行轧差,富余部分才上存到上级行,缺口部分才向上级行借,这种存或借的行为由分支机构自主决定,上级行无权干涉。在这种体制下,总行难以对全行的资金进行有效地计量、监测、控制和监督,无法保证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和总行的目标导向保持高度一致。
10、同时,内部资金利率的确定更多依靠的是政策制订者的经验判断,没有与市场利率联动的客观定价模型做支持,不能够很好地反映市场的资金供求和利率走势,弱化了内部资金利率在产品定价时确定资金成本的作用,也自然无法有效考核产品、账户、部门和分行绩效。可以看出,国有商业银行现行内部资金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外部环境及其自身发展的要求,必须沿着国际通行的资金转移计价思路进行改造。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西方商业银行资金转移计价体系难以直接照搬到国有商业银行来应用。
参考:http://d.wanfangdata.com.cn/Thesis/Y1232784
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246-10131022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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