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类型的增值税各有什么优缺点

2020-09-08 财经 84阅读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其税基的计算,可从生产经营者某一期间销货收入或提供劳务收入中,减去其同一期间内的进货成本而求得。从总体上看,某一国家某一期间增值税和税基应等于该国在某一期间内最终商品和劳务的和(通常以一年计算),即国民生产总值(DNP),故一般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或总产值型增值税。在这种类型的增值税下,其税基范围超过了增值额概念的范围,相当于将固定资产转移的价值又作为新价值进行征税。同时,由于纳税人外购资本品部分已缴纳的税额得不到抵扣,这部分税额便资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并分期转移到货物的价值中去,该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还包含一部分购进环节的增值税。货物流转次数越多,对已征税款的 重复征税也就越严重。目前,这种类型的增值税,主要为我国和印度尼西亚所采用,属于一种过度性的增值税类型。它对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行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生产有利,可以保证财政收入但是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投资。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可以将资本设备当期应 计提的折旧,从同一期间销售或提供劳务所得收入中减去。从总体上看,这一型态的增值税税基为 国民生产总值减去当期资本损耗后的余款,即国民生产净值(NNP),故称为净产值型增值税。同时,按照西方早期经济学家的生产三要素理论,其税基相当于纳税人的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之和,与纳税人分配给各生产要素的收入总额相同。就整个国民经济而言,即相当于国民收入的部分,因此,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又被称为收入型增值税。在这种类型的增值税下,其税基于增值额概 念范围正好吻合,从理论上而言,它属于一种标准的增值税。虽然收入型增值税考虑到固定资产的 价值的损耗与转移是分期进行的,其税基正完全符合了增值税的概念,而其价值转移中不能获得任何凭证,其增值税要依据会计账薄中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来进行抵扣,不能很好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叉稽核功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因此上,采用的国家较少,主要有阿根廷、 摩洛哥等国家。但是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且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凭票扣税的计算方法较为困难,征税成本大。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将资本设备的支出,在该 设备购入时,从同一时期内销货或提供劳务收入中扣除。就整个国民经济而言,作为增值税依据的部分仅限于消费资料的价值部分,国民所得用于储蓄或投资的部分则不予课税,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在消费型增值税的情况下,固定资产购进的当期,显然会使得增值税税基小于理论上的增值税 ,但由于这种情况最适宜采用规范的发票扣税法,而发票法能对每笔交易的税额进行计算,故该法 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远较其他方法优越,是一种先进而规范的增值税类型,为欧共体及许多发达国 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通过以上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增值税的比较,可以看出消费型增值税是增值 税发展的主流。但这三种类型都各有其优缺点,有其适用的范围,各国应根据自己国内的经济状况 、财政状况,采用适合的类型,促进经济的发展。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