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传统的价值中立由马克思·韦伯提出,即一种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表现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的人或事,在研究中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具体涵义:其一,一旦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他就必须停止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而遵循他所发现的资料的引导。无论研究的结果对他或对其他什么人是否有利,他都不能将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从这个意义上说,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作为科学家应该受科学精神的支配。其二,既然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是两回事,你就不能从实然的判断推导出应然的判断。
但是学界一直对此有质疑,因为社会学的研究中不可能没有研究者的价值取向,因此价值中立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