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是掌管台湾教育事务的部门
文化部是管理"文化"相关的事务:
一、文化政策与相关法规之研拟、规划及推动。
二、文化设施与机构之兴办、督导、管理、辅导、奖励及推动。
三、文化资产、博物馆、社区营造之规划、辅导、奖励及推动。
四、文化创意产业之规划、辅导、奖励及推动。
五、电影、广播、电视、流行音乐等产业之规划、辅导、奖励及推动。
六、文学、多元文化、出版产业、政府出版品之规划、辅导、奖励及推动。
七、视觉艺术、公共艺术、表演艺术、生活美学之规划、辅导、奖励及推动。
八、国际及两岸文化交流事务之规划、辅导、奖励及推动。
九、文化人才培育之规划、辅导、奖励及推动。
十、其他有关文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