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御史台主要建树有哪些

2020-09-20 综合 86阅读
元代,御史制度空前发达,御史台直接在地方设立行御史台,与行枢密院、行中书省并立。
元朝监察制度的发展变化
御史监察制度在我国起源很早,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萌芽,到秦朝中央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基本上确立起来,汉代的中央监察机构较秦朝更为完备。豍秦汉时期的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并为“三公”,地位显赫。御史大夫统领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御史等组成监察机关,直接受命于皇帝纠察百官,并参与大案、要案、疑案的审判。但秦汉时期御史台尚未完全独立,地方监察权也未完全集中。经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到隋唐时期御史监察制度趋于成熟。唐玄宗时,御史台体制更加趋于完善、规范,御史台“三院”,台院、殿院、察院制开始形成。竖元朝统一政权建立以后,为了强化皇权和克服蒙古族因游牧生活而养成的散漫松弛的旧制积习,以及有效监督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官僚的施政活动,非常重视监察制度的建立和监察网络体系的完善。
元朝最高监察机构是御史台,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秩从一品”,其地位与中书令、枢密使比肩,与大宗正府府长品秩相同,以御史中丞为其辅佐。元代御史台地位之高和被重视的程度,在中国监察制度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的。据《元史.百官志一》所载:“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在皇帝集权之下,中央机关形成了行政权(中书省)、军事权(枢密院)、监察权(御史台)三权鼎足分制的格局。豏
元代仿唐宋旧制,于世祖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在中央设御史台(内台、亦称中台),元朝御史台设殿中司,执掌朝廷礼仪制度;设察院,为天子耳目。在地方则设立两个行御史台作为御史台的派出机构(行台),一个是监察东南诸省的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南台),一个是监察陕、甘、滇、蜀地区的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西台)。中台和行台之下,把全国划分为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粛政廉访司,分驻各地,督察地方官府违法行为,同时还受理基层官民不服判决而依理陈告的案件,强有力地干预地方司法。中台直接管辖“腹里”地区的“内八道”,南台辖有东南地区的十道,西台辖有西北和西南地区的四道。中台、行台与肃政廉访司相衔接,构成了全国范围的垂直监察系统,同时也形成了一整套庞大的司法监察体系,由于元朝废除大理寺,唐宋时期原大理寺与刑部之间监督制约权全部归御史台,御史台监察司法权得以扩大和加强。
在加强御史台职权的同时,元朝皇帝削减了谏官给事中的权力。在唐宋时期,给事中与御史台并列,御史台主管弹劾官吏,御史代表皇帝,临制百司,以上察下;给事中掌规谏朝政得失,对皇帝进行谏议,对失宜的诏命和奏章进行封驳,同时通过知起居事对皇帝及其近臣进行监督。两个部门并称“台谏”。到了元代至元十五年给事中属起居院,兼修起居注。这样,实际上取消了规谏皇帝的官职,废除了以下督上的职能,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丰这也是元朝监察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对明清时期的监察制度有一定的影响。
元代在提高御史台地位的同时,加强了作为监察机构御史台的职能权限。《元史.刑法志一》称:“诸台官职掌,饬官箴,稽吏课,内秩群祀,外察行人,与闻军国奏议,理达民庶冤辞,凡有司刑名、赋役、铨选、会计、调度、征收、营善、鞫勘、审谳、勾稽,及庶官廉贪,厉禁张弛,编民茕独流移,强兼并暴,悉纠举之。”豑由此可见,御史台监察考课文武百官、纠举政治得失,同时监督司法机构的诉讼审判活动,其监察权力之大远胜唐宋时期。随着元朝御史台地位的提高,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权重位尊,规定只能由蒙古族贵族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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