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是否有进行调整

2021-06-29 财经 167阅读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均可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
新的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税率级距,缩小了25%档次税率级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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